一、部门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 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依法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粮食等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法制股、信息化保障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派出机构综合管理股、工商综合业务股、质监综合业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械保化监管股。
下设7个二级事业机构,分别是: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杭锦旗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杭锦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杭锦旗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杭锦旗质量技量检测所、杭锦旗个体劳动者协会。
三、2018年度预算的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201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6.17万元(包括信息员协管员补助),公用经费66.26万元,项目经费150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201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6.17万元(包括信息员协管员补助),公用经费66.26万元,项目经费150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7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35万元,新整合的单位上年无数据无法相比。
3、公务接待费2万元,新整合的单位上年无数据无法相比。(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公用经费66.26万元(其中:办公费7.02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4万元、取暖费26.44万元、差旅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