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本地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职责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企业登记注册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投诉举报中心、产品质量商标监督管理股、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党建工作办公室。
二部分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局2016年财政拨款总计1240.37万元,年初预算958.67万元,收支增加281.7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工资标准和年度考核晋升增资。二是工商所建设投入。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376.12万元,支出总计1,376.12万元。因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新增单位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76.12万元;支出增加1,376.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三是业务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28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0.37万元,占96.9%;其他收入39.67万元,占3.1%。财政拨款主要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其他收入为上级部门拨付执法办案经费。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27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74万元,占81.3%;项目支出237.65万元,占18.7%。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商所建设支出。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8.71万元,支出总计1,328.7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长1,328.71万元;支出增加1,328.71万元。主要原因: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新增单位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76.12万元;支出增加1,376.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三是业务经费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4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12万元,占81%;项目支出237.65万元,占1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0.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3万元、津贴补贴405.49万元、退休人员357,较上年增加985.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24.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2万元、印刷费2.48万元,较上年增加24.62万元,主要原因是: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新增单位。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21万元,完成预算的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加强了公用车辆的管理,压缩开支。公务接待履行了相关规定,降低了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1万元,占96.6%;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21万元,用于一般公务用车、日常监督、执法办案、专项检查等,车均运维费15.6万元,较上年增加31.2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划分增加个体工商户场所监督频次。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08万元,接待30批次,共接待2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用于上级业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二是上级业务部门专项检查及验收。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2万元,比2015年增加24.62万元。主要原因是: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新增单位,增加了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用车及执法办案用车。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5年增加2辆,主要原因是因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新增单位;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比2015年增加9辆,主要原因是因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新增单位。。。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托娅 联系电话:0477-663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