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本地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职责等。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企业登记注册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投诉举报中心、产品质量商标监督管理股、计量标准化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2017年度收支预算的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02.81万元。
2017工资支出613.01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43.98万元,抚恤10.6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4.14。总计支出1002.81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无因公出国费用。
(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车辆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
(3)公务接待2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公用经费17.94万元,取暖费13.8 万元,车辆运行经费3.4万元,在职人员工资613.01万元,退休人员工资343.98万元,抚恤人员工资10.68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杭锦旗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6月27日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工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