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维护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会员的合法权益, 反映个体私营企业会员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二)进行生产经营指导,提供信息服务,组织交流经验,帮助解决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会员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三)开展业务技术培训,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会员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四) 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五)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对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会员进行自我管理。(六)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关心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会员的生活。(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对外交流,组织会员同国内外有关组织和企业建立联系与交往,开展经济贸易活动与合作。 (八)完成政府或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杭锦旗个体劳动者协会共有事业编制4名,工作人员5名。
三、2016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度杭锦旗个体劳动者协会预算51.0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日常公用经费1.56万元,人员经费49.45万元(全部为人员工资)。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附件:1.2016年预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