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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2017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制定年度计划,拟定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及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农牧业产业化的发展动态,组织产业化信息收集、分析、发布以及数据统计。管理和指导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农牧业产业化产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开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旗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为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旗农牧业局。设置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股、企业股、项目股、统计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按照年初预算完成率全年各项工作。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全年收入382.48元,总支出382.48元。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终依据上级要求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年度收入的计算,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旗财政年终决算要求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年度决算工作,单位主体收支平衡,完成了年度预算,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全面完成了旗委政府交付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制度。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终依据上级要求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年度收入的计算,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终依据上级要求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年度收入的计算,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严格控制,始终没有突破年初预算,并且略有结余,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始终没有突破年初预算,并且略有结余。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相当于上年支出水平,构成上略有不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没有新增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完成较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采取委托杭锦旗财政局在网上公开的方法,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制定年度计划,拟定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及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农牧业产业化的发展动态,组织产业化信息收集、分析、发布以及数据统计。管理和指导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农牧业产业化产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开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旗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旗农牧业局。

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股、企业股、项目股、统计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

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管理及工勤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20%。

经费来源

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按照旗财政年终决算要求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年度决算工作,单位主体收支平衡,完成了年度预算,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82.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82.4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382.4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5万元,增长9.22%;支出总计增加(减少)14.5万元,增长9.22%。主要原因:一是扶贫工作下乡次数增加;二是组织企业外出参加参观次数增加,费用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8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4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8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1万元,占90.70%;项目支出35.47万元,占9.3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2.4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9万元;支出总计382.4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0.3万元,增长12%;支出增加14.5万元,增长9.22%。主要原因:一是扶贫工作下乡次数增加;二是组织企业外出参加参观次数增加,费用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1万元,占90.70%;项目支出35.47万元,占9.3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2.4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9万元;支出总计382.4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0.3万元,增长12%;支出增加14.5万元,增长9.22%。主要原因:一是扶贫工作下乡次数增加;二是组织企业外出参加参观次数增加,费用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73.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7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基本相当。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占82.60%;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占17.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车辆燃料支出1.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下乡及公务用车。

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5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2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来旗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他资产共计12.1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富源      联系电话:0477-6621470

公开内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相关表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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