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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草种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依法对饲料草种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取证和处理。对其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实施证号管理的饲料草种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技术审核;承担饲料草种产品监督检验、仲裁检验、报批检验、鉴定检验、考核检验及各类委托检验,牧草种子新品种区域试验,牧草的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对地方同类检验机构和有关企业检验室进行考核、指导和人员培训、饲料草种行业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承担或参与国家校准、行业校准、地方校准的修订和试验证工作。承办农牧局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2.机构人员情况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杭锦旗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成立于2011年8月10日,隶属于农牧局二级单位,股级建制。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个,现有职工3人,所有技术人员均为大学以上学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 40.8 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43.47 万 元,收入决算合计43.47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 2.67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 6.5%。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 2.67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 6.5 %。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6.5%,主要原因是 2017调资   。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3.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3.4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43.4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78万元,下降-13.50%;支出总计减少-6.78万元,下降-13.5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二是调资。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7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7万元,占88.50%;项目支出5.00万元,占11.50%。(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43.4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6.78万元,下降-13.50%;支出减少-6.78万元,下降-13.5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二是调资。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7万元,占88.50%;项目支出5.00万元,占11.5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86万元,津贴补贴16.08万元,绩效工资7.56万元,较上年减少-2.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公用经费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8万元,印刷费0.24万元,差旅费0.52万元,较上年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经费减少。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综合平衡的原则,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将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公正、公平、公开的核定并实施绩效工资分配。为防止绩效工资分配差距过大,如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违章、引起动物疫病大范围发生等行为,原则上绩效工资扣减部分不得高于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

为加强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旗兽医局成立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职工绩效考核分配的组织实施、监督协调和管理。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是考核日常工作、工作实绩、总体表现、突出成效等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奖励性工资每月由本单位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慧慧      联系电话:0477-6627133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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