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受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铁路民航办公室委托,对违反交通运输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市、旗有关交通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旗范围内的公路(除国省干线公路外,下同)水路、铁路、公共交通运输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旗范围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
(四)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作;负责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风行风工作。
(五)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加大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公路,水路、铁路、公共交通运输领城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统筹组织协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八)完成旗人民政府及旗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任务,设置内设机构4个: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中队、超限检测中队。
三、基本情况:
1、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财政统发人员88人,其中在职在岗人员79人,到龄离岗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5人,共有事业编制35个,超编人数44个。
2、共有公务车辆8辆,编办核准车编6个,其中财政核定经费的有2辆。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729.71万元
统发人员工资691.29万元,公用经费35.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729.71万元
1.工资性支出:691.29万元。
(1)在职在岗人员工资:﹙79人﹚624.02万元。
a.基本工资:214.32万元
b.津贴补贴:284.94万元
c.绩效工资:124.76万元
(2)到龄离岗、离退休人员工资:﹙9人﹚67.27万元。
2.公用支出:38.42万元。
(1)车辆运行维护费:2辆×1.7万=3.4万元。
(2)公用经费:77人×2600元=20.02万元。
(3)业务经费:15万元。
a.办公费:5万元
b.印刷费:2.48万元
c.邮电费:0.6万元
d.维护费:5万元
e.专用材料费:2.5万元
f.差旅费:14万元
g.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
h.水费:0.5万元
i.电费:1万元
j.取暖费:1.5万元
k.培训费:2万元
l.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3.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公用经费20.02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并公开空表,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其他公开事项(条件成熟的部门公开)
(一)转移支付情况(无)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六、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内财预〔2016〕209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16〕27号)
杭锦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