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旗委、政府于2012年9月下旬正式批准成立了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原政府采购中整建制划入。旗编委印发了《关于成立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杭机编发[2012]48号),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模式运作,“一委”为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简称公管委),是全旗公共资源交易领导机构;“一办”为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是日常工作监管机构;“一中心”为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是交易活动服务机构。2013年2月旗编委又印发了《关于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名为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杭机编发[2013]1号),将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名为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隶属于旗政府,相当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负责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决策事项;负责组织制订有关交易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管理,监督交易行为,受理交易投诉;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相关交易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等工作。
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下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原旗政府采购中心职能、旗建设工程承发包职能、旗国土资源交易职能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于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相当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交易各方提供场所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咨询等服务,为监督部门进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负责场内交易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接受交易登记、发布交易信息、见证交易过程、管理场内秩序、保存交易档案、统计交易数据等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和评标专家考核工作;协助建立企业诚信体系。
2.机构人员情况。
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1)编制情况。我单位共有编制10名。全部为事业编制,无编制人员4名
(2)在职人员情况。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管理人员:3 人(正科级一人、副科级两人),专业技术人员:11 人。
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编制情况。本单位共有编制5名。全部为事业编制.
(2)本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工勤技能人员:1 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19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9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193.9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51.06万元,是2016年度在职人员工资。
(2)公用支出31.55万元,包括2016年度在职人员公用经费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取暖费3.95万元、租赁费16.6万元、物业费4.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万元,是离退休人员工资11.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7万元。
(一)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 1.7万元,用于我中心一般公务用车日常油燃费及维修等支出。
附件: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表
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