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粮食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加强全旗粮食流通的管理,监督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购销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全旗粮食流通秩序。

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自治区、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具体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的执行以及各项工作的落实。

3、负责全旗粮食总量平衡,搞好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平抑粮油市场价格。

4、根据有关粮食法规,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事粮食批发经营业务的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加强市场预测,分析和管理。

5、对粮食收购实行市场准入资格审批制度,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6、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监督指导粮食储备工作,以保证预防自然灾害及调控市场需要,管好我旗所储的国家、省级和地方储备粮,指导我旗粮食购销企业加强粮食安全保管工作,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7、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实施全旗粮食行业指导,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推进粮食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发展订单粮食,推进粮油科技进步,促进粮食转化增值,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行业粮食质量标准的贯彻执行及管理工作。

8、管理全旗粮食财务,执行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全旗粮食财务报表及粮油商品统计报表,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管,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粮食风险基金。

9、承办旗委、政府和上级粮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2017年,本部门(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

杭锦旗粮食管理局是旗人民政府管理全旗粮食的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属全额拨款单位。杭锦旗粮食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监督管理股、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我局共有12个人员编制,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编内在岗人员12人,编外在岗人员1人,返岗1人,财政供养车辆编制数2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单位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35.43万元,比上年减少528.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已拨付项目款减少。2017年,单位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35.43万元,比上年减少528.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已拨付项目款减少。

(二)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收入预决算对比情况。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235.43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734.72万元,收入决算合计734.72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499.2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212%。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0%,非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0%。

(2)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2017年,全市部门支出预算合计235.43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734.72万元,支出决算合计734.72万元,与预算数差额499.2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212%,与调整预算数差额499.29万元,调整预决算差异率为212%。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0%;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27%,主要原因是经费未全额拨付;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率0%,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差异率0%。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34.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34.7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734.7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42万元,下降-3.90%;支出总计减少-29.42万元,下降-3.90%。主要原因:一是本级财政拨入款项减少;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3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4.72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9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72万元,占65.60%;项目支出170.00万元,占34.4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4.7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734.7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4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9.07万元,下降-3.80%;支出减少-29.07万元,下降-3.8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上级部门拨入款项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72万元,占65.60%;项目支出170.00万元,占34.4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抚恤金,较上年减少-49.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拨入款项减少;公用经费10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较上年增加85.6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政策性挂账利息放入经费。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1.20万元,较上年减少-3.33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人去年大修,今年修理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54万元,比2016年增加85.65万元,增长453.50%。主要原因是:将政策性挂账利息放入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杭国资函[2017]53号文件新划转原值254800的森林人至我单位。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缺乏科学、统一、完善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0477-6622810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粮食管理局相关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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