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机构设置
杭锦旗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成立于2008年12月19日。是根据中央、自治区老区促进会有关文件要求,经杭锦旗党委、政府批准,挂靠杭锦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在杭锦旗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是独立的社团法人。
本会是由热心于革命老区建设事业的党政军离退休领导干部、老专家和有志于老区建设的各族各界人士及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现有领导干部8人(中共党员6人),其中,其中在编专职干部1人,退休领导2人(正处级1人、副处级1人),兼职领导4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借用会计1人;内设办公室。
现有理事44名,其中常务理事21名。
二、职能职责
一、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老区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宣传老区人民对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的重大贡献;宣传老区人民发扬革命传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经验;宣传老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呼吁社会各界关心、重视、支持老区建设。
二、深入调查研究,真实反映老区人民的呼声、意见和要求,向杭锦旗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促进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为老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做贡献,推动老区建设、增加老区农牧民收入和公共事业发展。
四、协调有关部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帮助老区兴学助教、提供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和组织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下乡服务。
五、会同有关部门,为我旗老区牵线搭桥,引进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经验和争取上级老促会建设项目。
六、加强与中国老促会、自治区老促会、各兄弟省(市)区老促会及鄂尔多斯市老促会的联系,互相交流,互相促进。
三、老促会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是1.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务费是0.4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是1.7万元。
收入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全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7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务费是0.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是1.2万元。全年支出是1.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是1.2万元。
杭锦旗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