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978年,杭锦旗就开始了有计划、有组织、有财政扶贫开发资金支持的扶贫工作。1987年,杭锦旗扶贫办(原名:“杭锦旗贫困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挂牌建立,负责杭锦旗贫困地区的经济建设和开发。全旗扶贫工作得以有效规范,全旗扶贫组织领导体系和机制得以有效健全,扶贫工作也由救济式扶贫、输血式扶贫、就地扶贫逐步向开发式扶贫调整。
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扶贫开发政策和方针,落实旗委、政府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
2、研究制订扶贫开发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旗扶贫开发工作的安排、指导、督促、评比和总结等工作。
3、积极筹措和争取扶贫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做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论证、筛选、编报及制定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工作;下达扶贫资金及检查、指导、监督和督促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关扶贫项目。
4、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努力改善贫困嘎查村农牧业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5、负责贫困状况监测与扶贫开发统计工作以及扶贫开发宣传与调研等工作。
6、研究制定年度社会扶贫工作安排和考核办法,具体负责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对现代农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督促、考核;负责市直定点单位在我旗包扶工作的协调;组织扶贫捐赠和交流、募集社会扶贫基金。
7、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及时总结扶贫开发工作经验,指导和推动全旗的扶贫开发工作。抓好科技扶贫、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农牧民的素质及脱贫致富能力。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杭锦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目前共有人员编制15个,其中行政编制6个,工勤编制3个,事业编制6个。现有在职领导干部职工共24人(其中老促会1人),占编制15人,未占编制8人。退养人员6人,离岗人员3人,退休人员11人,抚恤人员2人,临时工1人,病休2人,退养5人.共有车编制1个。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人数25人,2016年人数24人,减少1人,因正常工作调配。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包括部门(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调整原因说明。
本年度年初预算:公务费、业务经费 15万元,人员经费6.24万元。
上年度年初预算:公务费、业务经费10万元,人员经费6.5万元。
与上年对比,公务费、业务费增减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经费增加。人员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减0.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配。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978.63万元,支出总计2,978.6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942.75万元,下降24%;支出减少-942.7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5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7.7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97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12万元,占12.5%;项目支出2,604.61万元,占8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78.63万元,支出总计2,978.6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942.7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减少。
(五)关于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7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12万元,占12.5%;项目支出2,604.61万元,占87.5%。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较上年增加2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较上年减少5.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少。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车老化,修车频繁。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用于下乡入户,业务量大。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车均运维费1.7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批、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万元,比2015年增加7.18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降低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0万元,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9万元,比2016年增加13.99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杭锦旗扶贫办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原则上差距不超过5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格斯 联系电话:0477-6627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