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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8年1月16日在杭锦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旗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的有效监督及上级财政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全旗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委各项决策部署和旗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决议,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认真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措施,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预算执行稳中向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556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71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856万元。

  按税种分:

  税收收入28710万元,其中增值税5427万元,营业税295万元,企业所得税2052万元,个人所得税1413万元,资源税29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198万元,房产税3128万元,印花税202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6819万元,土地增值税134万元,车船税925万元,耕地占用税-29009万元,契税1015万元。

  非税收入6856万元,其中专项收入271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343万元,罚没收入88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66万元,捐赠收入475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8万元。

  2017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24541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9447万元,旗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566万元,返还性收入1008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01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667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208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2415万元,上解支出16088万元。

  2017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5411万元,同比减支16499万元,下降6.3%。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

  按支出用途分:

  工资性支出85752万元;人员补助179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413万元;业务经费支出8863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本息31529万元;苏木镇支出3846万元;工业园区支出5415万元;社会民生、镇区改造等基本建设项目支出12908万元;扶贫项目支出1739万元;项目前期费支出1038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支出630万元;科技三项费支出18万元;兑付上级专项资金70268万元(其中兑付2017年专项资金31302万元;兑付以前年度欠拨专项资金3896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218万元;教育支出2942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6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7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489万元;农林水支出490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76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5万元;金融支出6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4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7305万元;其他支出93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9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6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415万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181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866万元,结转下年729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89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7608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数据,待市财政批复决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贯彻落实旗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根据旗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审查意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促进法治,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抓增收、扩支出,强化财政供给能力。收入方面,千方百计加强财源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涵养税源,灵活运用PPP模式等载体,培植壮大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财源体系。在全面压实财政收入的基础上,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积极组织收入征管部门,联合发改,经信、国土等多部门,深入分析各部门信息、数据,切实开展好综合治税工作,有效杜绝跑冒滴漏。积极开展非税电子化票据工作,确保税费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健全完善收入对账机制,加大财政收入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压实收入责任,提高收入质量。支出方面,扎实践行长期过“紧日子”的理财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旗“三公”经费下降12.37%。依法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兑付结余结转资金12149万元,上解市财政存量资金12750万元。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对于列入年度预算的支出项目,积极筹措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累计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13.67亿元,有效弥补地方可用财力不足的短板。

  2.聚财力,保重点,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基础上,集中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全年民生领域支出达18.5亿元,占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统筹各类资金1.5亿元,用于产业、教育、健康扶贫和政策兜底;财政筹措风险补偿金5030万元,其中2017年各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3.27亿元。通过“一卡通”发放23大类70小项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4.45亿元,惠及农牧户21万人(次)。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标准。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残疾人、企业退休人员补贴等惠民政策。城乡居民低保月人均标准达到566元和439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50元。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生态奖补等政策;推进京津风沙源、三北防护林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造林。扎实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1亿元,推动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全面更新学校教学设备,全旗中小学完成改造提升,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标准。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投入资金359万元,建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群众就医环境持续改善。

  3.强管控,防风险,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把落实政府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来抓。成立了旗政府债务化解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全旗2018年政府债务化解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布置督查。出台了《杭锦旗政府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杭锦旗金融风险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定期检查、分析政府债务风险事项。与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旗政府性债务形成的资产及其可变现情况,逐笔逐项进行了摸底登记。依规加强政府置换债券管理,用债券资金置换2014年底前清理甄别存量债务1.6亿元。在此基础上,反复分析研究并科学编制了《杭锦旗政府性债务五年化解方案》,并结合“去库存”政策,积极盘活各项存量资产,通过资产抵顶化解政府债务,年内全旗净化解政府债务4.95亿元,圆满完成了当年化债目标,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推改革,抓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制定出台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系统等财政业务的内部风险防控办法,全面梳理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对全旗7家行政事业单位及政府采购供应商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联合国税、地税部门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预缴税款的旗国土局、旗园林环卫局等10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对我旗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建成旗PPP项目库,储备项目24个,其中综合文化中心项目纳入自治区PPP项目库,总投资2.5亿元,并已签约落地;污水处理厂委托管理已开始运营,沿黄道路两侧景观提升绿化和公益林抚育2个项目有序推进。高度重视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答复工作,主办、协办人大代表建议4项、政协委员提案6项,办结率100%。

  总的看,全旗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仍不容忽视,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增收压力较大,可用财力增长缓慢,财政支出日益刚性化和固定化,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明显,财政在债务化解、监督、管理等方面还有薄弱环节,潜在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不容忽视;财政部门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各级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编制2018年全旗财政收支预算。

  2018年全旗财政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各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旗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障基本民生、防范债务风险、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廉政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勠力同心,精忠理财,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地区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具体编制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考虑重点项目投产、政策性转移支付等增减收因素,实事求是设定收入预期目标。按照统一预算编制、统一执行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原则,进一步完善综合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应列尽列。

  二是统筹兼顾,保障重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化债”的原则,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全面管控好政府债务,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人大批复预算,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力,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三是深化改革,科学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措施落地,依法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更好地发挥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作用。

  四是强化管理,注重绩效。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接收监督。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力度,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推进绩效评价向社会公开。

  2018年预算编制如下: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根据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和现行“分税分成”财政体制,安排2018年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以上。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2018年全旗财力情况: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000万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7289万元,减去上解支出2337万元,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226048万元,全旗可支配财力300000万元。

  按照上级要求,对各部门编报的公用经费、业务经费进行适当压缩,对旗本级安排的项目经费分轻重缓急适当削减,安排支出300000万元。

  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工资性支出108467万元,主要包括: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60336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27311万元,抚恤支出110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3113万元,临时工工资805万元,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资7298万元,补发2017年12月统发及非统发工资8500万元。

  (2)人员补助及工资附加性支出44042万元,主要包括:各项养老保险17462万元,医疗保险6109万元,工伤、生育等保险582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失地农牧民等社保补助2536万元,各项民政补助1449万元,少数民族教育、计划生育等文教卫补助165万元,草原生态管护人员、土地流转等农牧林补助7370万元,住房公积金2735万元,喇嘛生活补贴、气象人员津补贴等其他人员补助4634万元,预留新出台政策、标准提高等因素增支1000万元。

  (3)公用经费支出677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4171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94万元,旗直各部门取暖费1714万元,水电、物业、租赁费用696万元。

  (4)业务费支出10000万元。按照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工作计划要求,本着基本保运转的原则,安排用于党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市政环卫等各项办事业经费。

  (5)苏木镇支出4000万元。其中嘎查村工作经费608万元,社区办公经费68万元,苏木镇运转经费1786万元,剩余1538万元按照工作需求拨付。

  (6)工业园区管委会支出6000万元。园区自行承担人员工资、基本运转、日常管理、一般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自行挂账的债务清偿。现按工业园区上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测算,剔除上解旗财政人员工资支出873.87万元,园区自行安排支出预算6000万元。

  (7)化解政府债务、政府投资项目、兑付专项资金、消化挂账、PPP运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支出44100万元。结合政府债务化解方案、政府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及旗委、政府发展规划,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8)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支出67516万元。结合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安排贷款还本支出18188万元,付息支出44328万元,不可预计增息及偿还本金5000万元。

  (9)项目前期费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项目部门项目施工建设、资料编制、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支出。

  (10)扶贫项目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扶持,教育、社保、医疗扶助及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维护等。

  (11)科技三项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研发、创新、应用等方面的支出。

  (12)总预备费300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3%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火灾处理、疫病控制、信访储备、矛盾化解、人工影响天气等突发事件。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150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150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通过股权转让,结合化解政府债务要求,安排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0284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632万元。

  三、勠力同心,精忠理财,努力完成2018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全旗加快后发赶超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一)依规组织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一是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加强重点税源的监控,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守征管底线,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机制,促进收入和财力同步协调增长。二是加强财源建设,通过全力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落实优惠政策等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构筑大项目、支持企业、发展产业,继续培育多元发展、多级支撑的财源体系。努力培植壮大税源,重点从煤炭运销、产品物流和天然气开发等领域突破,新吸附、注册、培育一批成长性好、贡献较大的物流企业和天然气管输、加工企业,增加税收收入。三是主动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努力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补助;协调多部门联动,加大专项资金和政府产业基金类资金的争取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二)保障民生支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行预算,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真正花在刀刃上,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二是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全旗重点项目。合理调度国库资金,优先兑付农牧民及各类人员专项补助资金。三是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努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继续践行“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将腾出的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消化暂付款及政府债务支出。

  (三)强化债务管控,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一是在全面摸清债务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消化一块、处置一块、转化一块、剥离一块、审减一块”的总体思路,多渠道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长,确保债务总量只减不增;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举债融资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责任倒查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继续向上级财政申请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资金,弥补地方可用财力不足的短板。三是继续推进2014年底清理甄别债务置换工作,提前制定到期债务本息偿债计划,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财政风险。四是积极盘活收储国有土地、闲置房产等存量资产,对2018年化债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探索运用平台公司中具有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对政府性隐性债务进行重组盘活,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监测指标体系,对全旗的债务情况定期分析评估、实时监控,对可能出现风险或其他债务事项及时预警,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稳步推进改革,逐步规范财政运行。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有关精神,主动顺应改革大势,对已开展的预算制度管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牵头改革任务再落实,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二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对部门执行预算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主动依法定程序办事,主动维护财经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着力完善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和办法,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从严审批程序,完成资产清查,配合政府债务化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可变现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和参控股企业管理,优化国有企业资源配置,逐步向市场化运营发展。

  (五)加强财政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团结进取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统筹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在财政系统落地生根、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层面。三是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强化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新表现,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两个安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旗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旗人大的各项决议,鼓苦干之劲,行务实之措,为建设生态杭锦、自信杭锦、文明杭锦、和谐杭锦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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