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财政局(本级)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定旗财政、税收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旗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旗和苏木镇、化工区的财政分配办法;起草全旗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草案;推进全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承担旗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旗及旗本级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全旗及旗本级财政决算;执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政策;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旗本级和全旗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旗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旗与苏木镇、化工区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研究拟定旗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全旗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旗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旗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全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旗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自治区、市、旗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旗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旗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旗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编制旗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执行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
(十)负责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旗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应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协调实施各项农村牧区综合改革。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旗财政局内设14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规划;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全旗及旗本级年度预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全旗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全旗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转移支付政策和地方性财政政策规定;编制汇总全旗年度财政预算,办理年终结算事项;承担军队、武警等方面的预算管理工作。
(三)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援助经费;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四)教科文股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全旗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全旗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农牧业股承担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涉农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支牧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支牧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牧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负责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专户管理和账务管理工作。
(六)工业交通股负责财政对工业企业、能源、公路、铁路、民航、安全生产、企业科技创新、对外投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等专项投资的预算分配和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工业、能源、交通运输企业财政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组织对其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投资评审与绩效评价。
(七)社保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旗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全旗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八)涉外股对全旗拟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进行审核、组织评估、提出建议并向国家申报;对旗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贷(赠)款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并监督落实偿债资金。
(九)经济建设股负责财政对基本建设、城市维护和管理、环境保护、地质勘查、资源利用、土地整理及有关节能减排等专项投资的预算分配及财务管理;监督并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城市管理企业、地质勘查单位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安排的口岸、服务业、城乡物流、农村供销、粮油收储加工、产粮产油等专项投资进行预算分配和财务管理;监督执行粮食、商贸等第三产业财政预算及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十)综合会计股负责全旗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政策规定;按规定承担全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全旗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分析税源和税收负担变化,研究提出通过税收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研究税收理论,宣传税收法制和政策;分析预测全旗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建议,研究拟定旗财政收入分配办法;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管理办法措施;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承担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相关工作。
(十一)乡财股承担镇级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苏木镇管委会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贯彻执行镇级财政体制;办理旗与镇级财政年终结算,编制镇级财政预算、决算。
(十二)信息股拟订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管理办法;管理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全旗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国库股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负责财政直接支付票据的审核管理工作,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和授权额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汇总、评价等有关工作;编制汇总全旗年度财政决算;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拟定并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及其他会计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预算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协调实施以苏木镇机构改革、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农村综合改革;调查研究“三农”问题;探索建立减轻农牧民负担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和实行“一事一议”奖补机制;建立完善化解乡村债务偿债激励机制;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的落实情况。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拟定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办法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监督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组织检查验收;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旗国有资产管理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旗直所有国有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等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监督、考核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协调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管理中有关重大事项,推进资产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得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收入预决算对比情况。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1759.51万元,收入决算合计1857.11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97.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5.55%。
(二)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1759.51万元,支出决算合计1857.11万元,与预算数差额97.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5.55%。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4.35%,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工资没有发出去;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10.08%,主要原因是年初下预算时只下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和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没有下业务经费。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862.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859.6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3万元;支出总计1,862.5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282.04万元,下降79.60%;支出总计减少7,282.04万元,下降79.60%。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较上年减少了。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5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7.11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2.54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85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38万元,占35.00%;项目支出1,207.73万元,占65.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57.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857.1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284.59万元,下降79.70%;支出减少7,284.59万元,下降79.70%。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费用较上年减少了。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5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38万元,占35.00%;项目支出1,207.73万元,占65.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较上年减少61.8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的12月份工资没有发出去;公用经费12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83.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做决算报表时填入基本支出的款项较去年增加了。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4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5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5.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从收回来的应收款中支了一部分三公经费;二是支的时候压缩了一部分经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占96.50%;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3.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二是……;三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用于给车加油和维修以及购买保险费,车均运维费0.40万元,较上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对车辆进行了维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6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5人次。主要用于调研人员的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84万元,比2016年83.00万元,增长219.30%。主要原因是今年做决算报表时将其他款项输入了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比2016年减少1.00辆; 主要原因是给供销合作社划转了一辆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主要原因是;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连再涛 联系电话:0477-686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