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做好乡镇预决算编制、执行,对监管资金范围、补助性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农牧民一卡通里的农资直补、综合补贴、民政低保等录制发放管理,及保证全镇日常工作运转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收入、支付。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独贵塔拉镇,有6个独立核算机构,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5个,有在职人员110人,编制数109人,行政编制51,实有27人,工勤编4人实有22人,事业编制46,实有61人,离退休人员125人。本年在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调入5人,调出25人,离岗的返岗1人,长期脱岗停发工资1人,退休死亡3人、未录指纹停发工资1人,返岗1人。互抵后本镇比上年减少24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财政预算收入86813387.19元、支出年初预算安排86813387.19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681.34万元,支出总计8,681.3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991.6万元,增长52.6%;支出增加2,991.6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市、旗两级财政对吉镇加大了十个全覆盖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及精准扶贫补贴力度的投资和人员工资调资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8,68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1.3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原因:我镇无税收,全额拨款的补助收入单位。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8,68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0.74万元,占25.8%;项目支出6,440.6万元,占74.2%;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主要原因1、增资及加大12村嘎查村办公经。2、加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十个全覆盖工程、确权换证、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加大工作强度和工作量。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81.34万元,支出总计8,681.3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991.6万元,增长52.6%;支出增加2,991.6万元,增长52.6%。主要原因:市、旗两级财政对我镇加大了十个全覆盖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及精准扶贫补贴力度的投资。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14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0.74万元,占27.5%;项目支出5,905.6万元,占72.5%。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9.37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10558758.74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431026.8元, 死亡抚恤694001.65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419900元,较上年增加219.6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旗两级加大了对村嘎查的补助;公用经费12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2000元,印刷费5000元,咨询费5000元,手续费1600元,水费70000元,电费157500元,邮电费2000元,取暖费155000元,物业费165600元,差旅费30000元,维护费130000元,会议费20000元,培训费5000元,接待费45000,劳务费20000元,较上年减少417.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为我镇“十个全覆盖”工程攻坚之年,全镇领导干部全部驻村工作,各项费用指标下降。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占55%;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占4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其中: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车均运维费2.1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3.6万元,接待50批次,共接待6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上级部门工作人员;二是接待来我镇投资发展的企业。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37万元,比2015年减少497.63万元,降低80.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5.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4.86万元,比2015年874.86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05.65万元,比2015年2,437.85万元,增长317.5%,主要原因是:“十个全覆盖”工程采购加大;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06万元,比2015年235.06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执法单位单独核算;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主要原因是:特种单位单独核算;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文化活动用车、禁牧用车、环卫用车,比2015年增加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机构逐步健全2、规章制度不断完善3、绩效评价工作稳步开展4、预算绩效管理范围不断拓5、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多6、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创7、绩效管理基础工作继续加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477-220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