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财政决算公开说明

   一、人大办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杭锦旗人大常委会是杭锦旗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成立于19801228日。常委会下设“一办五委”,即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农牧业经济委员会、民族科教文卫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机关核定编制30个,现实有干部职工34人。 

  (二)职能职责 

  杭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旗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旗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苏木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旗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旗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旗长的个别任免;在旗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旗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表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旗长的提名,决定旗人民政府各职能局局长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旗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旗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旗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旗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办公室职责: 

  1)负责旗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其他会议的筹备、服务工作。 

  2)负责起草旗人大常委会的综合性文件。承办蒙古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编印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 

  3)负责旗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4)负责落实和督办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调查研究、视察和实绩监督等各方面工作。 

  5)负责旗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及其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完成。 

  6)负责旗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接待、后勤保障及其它及综合服务工作。 

  7)负责组织本旗的区、市、人大代表出席相应两级人大会议及服务工作。 

  8)办理旗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度财政安排预算收入747.14万元,2015年度支出为899.2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向上级争取了代表之家建设经费,组织部划拨了培训费,工资调整增资,去世老干部一次性抚恤增加。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入经费899.25万元,支出金额89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58万元,项目支出198.66万元。                                

      基本支出占总收支的比重为77.91%,项目支出占总收支的比重为22.09%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3.65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6.39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5年度年初固定资产数:176.61万元,年末固定资产数:180.68万元,本年增减数4.07万元,增加2.3%,原因是本年新购置了固定资产增加了固定资产原值。 

  附件:1.杭锦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5年决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 

      2.杭锦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预算补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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