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旗委组织部是旗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
1.研究和指导全旗党的组织建设,主管全旗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全旗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指导全旗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出由旗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旗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及有关待遇的审批手续;负责全旗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等事宜。负责旗直党群系统和有关单位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条例》相关工作。
3.负责旗重点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旗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全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对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考核。
5.研究制定全旗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划、制度,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负责对全旗科局级后备干部的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优秀大学生选调工作。
6.研究和指导全旗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旗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7.负责全旗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旗委、上级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
8.主管全旗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宏观管理和组织实施对旗委管理干部、中青年干部的培训;组织指导、检查全旗党员、干部教育工作。
9.负责全旗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和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管理旗委老干部局。
10.协助中央、国家部委、自治区、市管理驻旗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1.宏观指导全旗党史和组织史的征集、整理、研究、编纂工作。
12.制定或参与制定全旗知识分子工作的政策规定,检查全旗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掌握管理优秀专家和青年科技人才。
13.根据党章和上级党委有关党的建设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意见,研究制定旗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加强改进意见,并按照单位和行业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旗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14.指导全旗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掌握各部门各地区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旗委反映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15.指导全旗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旗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设立和机关党委(总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
16.承办旗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党建办秘书室、研究室、组织一室、组织二室、人才室、干部室、综合考评办、干部教育室、干部监督室、党员教育中心11个办公室中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度杭锦旗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收入370.7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预算支出370.74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14.46万元,人员经费256.28万元(全部为人员工资)。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日常公用经费中预算三公经费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26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万元,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3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3.45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中共杭锦旗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