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能。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2.机构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数6个(其中行政编制4个,工勤编制2个),现有在岗人员13人。退休人员5人,病休人员1人,抚恤人员1人。
3.机构人员当年没有变动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08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128.08万元。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本年度拨款使用情况
2013年旗财政拨经费128.08万元 ,(其中包括工资、公务费、取暖费,内蒙财政帮扶款),拨工资97.86万元,工会13人工资,拨取暖费2.6万元,拨公务费8.12万元,拨内蒙财政帮扶款19.52万元,用于困难职工救助。抚恤1人,退休5人、拨退休、抚恤费33.71万元。
附件:1.2013年决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