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1.主要职能。县级党委政法委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
2.机构人员情况。杭锦旗政法委核定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8人。单位年末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7人,独立办公场所300平方米。设有综治办、维稳办两个常设机构及政治部、办公室、执法监督室三个内设机构。年末单位实有车辆3辆。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8.07万元,支出共计50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7万元、项目支出292.90万元。
基本支出217.07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148.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52.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中,办公费3.8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3.03万元、培训费3.70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4.8万元。
项目支出292.9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8.71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94.19万元。项目支出中办公费52.67万元、印刷费6.41万元、差旅费26.17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4.46万元、劳务费4万元、房屋建设物购建1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9万元。根据上级要求,本年度,分别在全旗7个苏木镇新建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心各1处,项目支出中的办公、印刷、培训、会议等各类费用中均包括各苏木镇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心建设及运行费用;房屋建设物购建193万元为拨付给7个苏木镇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心旗级配套资金.
附件:1.2013年决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