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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公开决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负责制定全旗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计划、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检查各苏木乡镇和部门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各类教育和实践活动;搞好调查研究,提出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承办旗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2017年,本部门(单位)独立编制机构  1 个,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个。增长(减少)的原因无。

(2)独立核算机构。2017,全市独立核算机构 1  个,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人员编制。2017年,本部门(单位)人员编制   7个,比上年增长  1 个。其中:行政编制  7个,比上年增长1 个;

(2)年末实有人数。2017年,全市部门年末实有人数      12        个,比上年增长   2个。其中:在职人员  9 个,增长   1个;离休人员  0个,增长  1 个;退休人员   3个,增长  1个;无其他人员。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 95.63 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143.16 亿元,收入决算合计  143.16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 47.53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  49.7%。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 0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 49.7%。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49.7 %,主要原因是 年初未预算工作业务费,后来追加业务费 。非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 0 %,主要原因是无非税收入。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3.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3.1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43.1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78.19万元,下降55.50%;支出总计减少178.19万元,下降55.5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业务经费(创城经费)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16万元,100.00%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8万元,占60.10%;项目支出57.07万元,占39.9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3.1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43.1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78.19万元,下降55.50%;支出减少178.19万元,下降55.5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业务经费(创城经费)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8万元,占60.10%;项目支出57.07万元,占39.9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32万元、津贴补贴42.03万元、退休费15.79万元,较上年减少-12.2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有人员变动;公用经费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9万元、差旅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行维护费1.19万元,较上年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少拨付一个季度公用经费。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77.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7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财政少拨付一个季度公用经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占68.00%;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占32.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用于机燃费0.98无元,车辆运维费0.21万元,较上年减少0.5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少拨付一季度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6万元,接待12批次,共接待160人次。主要用于志愿者培训、平时加班吃饭。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万元,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降低0.70%。主要原因是少拨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未购买办公设配等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实施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买政府采购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主要原因是:未增减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格日乐      联系电话:0477-6628297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表表 - 副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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