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二)负责推动旗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旗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旗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
(三)承担旗委及中共杭锦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称改革领导小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督查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四)负责上级党委组织召开的会议、活动的旗级组织服务和旗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负责上级党委、旗委和改革领导小组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以及上级党委和旗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和落实。
(六)为旗委及改革领导小组提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分析,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为旗委决策提供服务。
(七)负责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上级党委各类文件以及旗委重要信息的传递工作。
(八)承担旗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各苏木镇、各部门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
(九)负责旗委应急值守和旗委、旗委办印信管理工作。
(十)负责旗委的翻译服务和旗委办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使用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市委办公厅和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旗委办设7个内设机构,即:常委办、秘书室、法规室、信息调研室、翻译室、行政管理室、总值班室;3个代管机构,即:督查室、防范办、机要室;旗委改革办设4个内设机构,即:综合协调股、经济与生态股、文化与社会股、政治与党建股。
人员编制 51个,在职人员48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杭锦旗委办公室2017年预算收入742.7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176.94万元,统发人员工资555.48万元,值班人员预算10.32万元。2017年支出742.42万元。收入与支出对比2016年有所增加,原因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85.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85.8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885.8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64万元,下降1.10%;支出总计减少9.64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人员调出。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8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5.82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8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82万元,占92.30%;项目支出68.00万元,占7.70%;(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5.8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885.8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9.64万元,下降1.10%;支出减少9.64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8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82万元,占92.30%;项目支出68.00万元,占7.7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6.68万元、津贴补贴243.3万元,退休人员工资142.17万元、抚恤金7.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9万元,较上年减少28.4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公用经费290.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10万元、印刷费50.54万元、邮电费1.39万元、差旅费90.98万元,租赁费18.84万元、会议费1.48万元、劳务费5.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万元,较上年增加236.5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度的日常公用经费计入项目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40万元,支出决算为7.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7万元,车均运维费1.10万元,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26万元,比2016年增加236.59万元,增长440.8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16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90万元,比2016年增加79.9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其他用车7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内部管理不健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电话:0477-69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