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工商业联合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团结、教育、引导、支持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蒙古杭锦旗工商业联合会为群众团体组织,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个。其中行政编制3个,事业工勤编制2个。现有干部7人。核定科级领导干部正职一个,副职一个,现有科级及待遇干部人数4人,普通干部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7名,其中在职7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杭锦旗工商联2016年预算收入1321900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208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7000元,在职人员工资预算657200元,退休人员工资预算626900。2016年实际收入1843275.6元,2016年支出1843275.6元。收入与支出对比2015年有所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调资增加了支出。其中公用经费预算37800元,实际支付477163元,原因为因工作需要,增加一般公共管理事务支出399263元,增加上级拨付专项支出50000元。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杭锦旗工商联2016年实际收入1843275.6元,2016年实际支出1843275.6元。对比2015年有所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上调,人员工资支出较往年增加。其中公用经费预算37800元,实际支付477163元,原因为因工作需要,增加一般公共管理事务支出399263元,增加上级拨付专项支出50000元。杭锦旗工商联2016年度预算经济支出科目主要为2012801和2080501,决算支出科目新增2012802和2299901款项。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84.33万元,支出总计184.3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1.43万元,增长50%;支出增加61.43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人员增加,加上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较往年增加;二是正常业务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三是因临时性工作任务增加,上级匹配专项业务经费,导致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8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33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8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3万元,占97.3%;项目支出5万元,占2.7%。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4.33万元,支出总计184.3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1.43万元,增长50%;支出增加61.43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人员增加,加上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较往年增加;二是正常业务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三是因临时性工作任务增加,上级匹配专项业务经费,导致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3万元,占97.3%;项目支出5万元,占2.7%。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9429.6元、津贴补贴559873.28元、一次性奖金21545元、社会保障缴费429264.72元,较上年增加18.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2名及供养人员工资普遍增加。公用经费4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9480元、差旅费65083元、公务用车12600元,上述三项费用支出增多,较上年增加37.8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临时性工作任务增加,办公费用、差旅支出增多,下乡开展扶贫工作导致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因差旅任务增加、下乡开展扶贫工作导致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支出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工作入户联系以及会内领导差旅,车均运维费1.9万元,较上年增加-0.65万元,主要原因是配合全旗搞好精准扶贫工作,入户次数增多,公务用车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2万元,比2015年增加37.89万元,增长784.5%。主要原因是:一是举办全市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展支出37.8万元;二是主要领导脱产培训学习支出2.13元;三是单位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莉 联系电话:0477-6624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