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妇女联合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能:大力促进妇女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一是维护职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三是教育职能,引导妇女提高素质,促进妇女思想、文化、心理素质的提高。四是服务职能,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
4.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进全社会为妇女儿童版实事,办好事。
5.指导全旗各级妇联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6.承办旗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妇联机关设立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业务室,相应业务由专人负责。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收入1409210.09元。
支出基本情况:基本工资299801.45元,津贴补贴728606.64元,退休工资148368元,抚恤费24600元,办公费28263.6元,印刷费1085元,水费1000元,电费1800元,邮电费1985元,取暖费10380元,差旅费1517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元,公务接待费873元,劳务费3000元,会议费26541元,培训费3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490元,救济费240元,共计1460410.09元。
上年度收入1394934.7元。
上年度支出1354934.7元。
上年度结余51200元。
与上年度对比收入增加14275.39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40.92万元,支出总计146.0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42万元,增长1.02%;支出增加10.55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4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4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04万元,占87%;项目支出19万元,占13%;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6.04万元,支出总计146.0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43万元,增长3.9%;支出增加10.55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04万元,占87%;项目支出19万元,占13%。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98万元、津贴补贴62.89万元、一次性奖金2.52万元、在职交通费7.45万元、退休工资14.84万元、抚恤工资2.46万元,较上年增加5.1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公用经费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4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7万元、邮电费0.2万元、取暖费1.04万元、差旅费1.41万元、会议费1.6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1万元,较上年增加0.7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4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因减少了公务用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5万元,占87.8%;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12.2%。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65万元,用于单位公务出差,车均运维费0.65万元,较上年无变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12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年底验收。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万元,比2015年增加0.76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无变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宝音其木格 联系电话:0477-662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