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8-11-06 10:19:26                  来源: 杭锦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解决旗公安局警力明显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快人才储备制度的实施步伐,确保全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经旗委、政府同意,为旗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学历文职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杭锦旗户籍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户籍为迁入杭锦旗的毕业生,要求上大学前迁入杭锦旗3年以上。)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1 1 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庄,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体重正常,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为1.0以上,男性身高1.65以上,女性身高1.55以上。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此次招聘名额为40名,其中女警岗位4名,其他岗位36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11320081120

2、考试时间:2008122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报名地点:杭锦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籍档案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同时填写《杭锦旗公安机关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及计算机知识。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按照储备人才进行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见习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为一年。录用人员在见习期内经考核不适合搞公安工作的就地解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详情请见《杭锦旗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杭锦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0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