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库沙40万千瓦/16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配套220千伏接网工程。
2.项目概述
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境内。
建设规模:架空线路起于拟建库沙220kV储能电站,止于500kV库沙变电站。采用单回路架设,电压等级为220kV,线路长度约为1.1km。本工程拟建铁塔3基,用地面积300平方米,利旧1基双回路终端塔。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预算动态投资1000万元,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20%,其余80%资金为国内贷款。
二、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联系人:白世宏(联系电话:15704993916)
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和正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超齐 电话:0471-329423
邮箱:hzg3294234@163.com
杭锦旗能源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