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耕地轮作种植户。
补贴标准:2025年补贴标准为46.16元/亩。
补贴流程:
1.自治区、市级通知下达后,旗农牧局、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市级要求制定旗级补贴实施方案;
2.各苏木镇要求各嘎查村核实补贴面积;
3.各嘎查村核实好补贴面积后进行公示,并将补贴发放清册上报苏木镇;
4.各苏木镇审核汇总后将全镇的补贴花名清册上报旗农牧局;
5.旗农牧局根据各苏木镇上报总面积和上级下达资金总量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并将全旗补贴面积花名清册上报至旗财政局,同时打报告申请旗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二、生态移民补贴
补贴对象:签订整体退出区合同书的转移农牧民。
补贴标准:6000元/人/年。
补贴流程:村嘎查苏木镇审核补贴花名后向旗农牧局资金申请,旗农牧局汇总后向旗财政局申请资金到位后拨入财政局一卡通专户。
三、农机具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购机者。
补贴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之内购买农机,都可以享受补贴。
补贴流程:
1.购机户购机成功后,向经销企业索要购机发票和机具信息单,并要求经销企业协助在手机APP上申请购机补贴或自己下载购机补贴APP小程序申请补贴。购机户在手机APP上申请成功后,补贴状态显示资料待审核。2025年在省外购买的补贴机具可直接申请补贴,无需走省内经销企业发票。全面放开无人机补贴政策,个人也可申请补贴。
2.购机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机具信息单;人机合影等资料到政务大厅二楼农牧局窗口进行签字确认。办理补贴工作人员对补贴机具信息和购机户身份进行逐一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字确认,要求购机户本人办理,原则上不允许代办。
3.进行机具核验,采取线上和线下方式进行核验,重点机具和同一年度同一人多台补贴进行现场核验。
4.补贴机具公示,为期七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后,向财政部门提交清册,申请提级兑付补贴资金。
四、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
补贴对象:全旗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
补贴标准:根据市财政下达我旗的总补贴金额以种植面积和产量因素测算确定。根据上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测算,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将根据市级下达的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量,减去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的总和确定。所有种植补贴标准按照种植面积和产量所占分配比重分别为50%、50%。在没有较大灾害的情况下,对大豆等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明显低于当地常年平均水平的、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明显套取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
补贴流程:
1.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申报核实。
(1)申报、编册
各嘎查村组织辖区内玉米、大豆、马铃薯实际生产者申报生产者补贴,组织专人对申报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报所在苏木镇政府审核认定。苏木镇政府审核有关信息后,在嘎查村和苏木镇政府同时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信息逐级上报农牧局审核汇总。单位企业合法耕地所种植的玉米、大豆、马铃薯,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政府登记申报。对漏报、虚报的在公示结束后7天内予以更正。村级重点核查本区域权属耕地补贴面积、种植作物类型,审核补贴申报材料完整性、程序合规性。村委会对此环节负责。
(2)核实、抽查
农牧局和各苏木镇对补贴面积负有抽查和汇总的责任,各苏木镇将汇总审核认定后的辖区内玉米、大豆、马铃薯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以苏木镇政府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农牧局汇总确定补贴标准,并将补贴对象姓名(单位名称)、一卡通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玉米、大豆、马铃薯合法种植面积等详细补贴信息(含电子版)以正式文件同时报农牧局审核,农牧局将汇总后的玉米、大豆、马铃薯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函送财政局,作为补贴资金的测算和拨付依据。
苏木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行政区域内全部嘎查村玉米、大豆、马铃薯种植户花名册后,组织人员开展本级的补贴信息核验工作,要覆盖全部行政村。农牧局要监督苏木镇的核验工作,苏木镇完成核验和信息报送后,旗区组织开展本级的补贴信息核验工作,要覆盖全部乡镇。核实面积无异议后,上报旗人民政府,经旗人民政府认定后方可发放补贴资金。
2.补贴资金发放公示。农牧局会同财政局拟定当年补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苏木镇将补贴对象的玉米、大豆、马铃薯合法实际种植面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等到户明细数据在旗众力监督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