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策问答库  -  优化营商环境

杭锦旗规上工业企业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规定,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级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助企行动”,切实解决我旗规上工业企业职工“住房难、住房贵”问题,吸引和稳定产业人才队伍,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长期发展能力和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杭锦旗规上工业企业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方案》。
  购房支持政策
  1.适用范围:注册地在杭锦旗的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信用记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名录为准),与就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该企业缴纳社保的职工(需满足在杭锦旗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30㎡,并提供1年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2.购房补贴政策:在杭锦旗锡尼镇中心城区购买首套住房,按购房总价的14%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7万元;在杭锦旗独贵塔拉镇购买首套住房,按购房总价的20%给予补贴(须是活动期间新交款、新网签的,之前已交过房款的不予补贴)。
  3.补贴方式:购房者成功购买杭锦旗房源后,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商品房网签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手续、1年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收款收据或银行打款凭证、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首套房产证明等手续到旗住建局申请补贴。旗住建局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到企业现场核实情况后(是否真实属于该企业职工,防止借企业职工名义套取购房补贴),补贴公示无异议后分批次发放。2025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前的购房补贴于2026年10月发放,2026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前的购房补贴于2027年10月发放,2027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前的购房补贴于2028年10月发放。购房后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含赠予、抵押融资、出租、出售等变相转让),确需上市交易的,如数退还补贴本金,并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利息。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果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其申报资格,5年内不再享有优惠补贴政策。如有工作人员与其串通的,依法依纪处理。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规上工业企业购房补贴政策。
  其他优惠支持政策
  1.家装补贴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商运字〔2025〕75号)文件精神,对在政策期内、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商品,并开具我市发票的个人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对购买上述前四大类商品,按其实际成交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下同)15%给予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其实际成交价格20%给予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按其实际成交价格30%给予补贴。
  2.公积金优惠政策。在我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本旗购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旗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限延长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至68岁、女性延长至63岁。
  3.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4.房地产企业优惠政策。鼓励杭锦旗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未售房源开展优惠促销活动,例如折扣优惠、团购优惠、费用减免、礼包赠送等。
  5.规上工业企业补贴政策。鼓励杭锦旗用人单位根据政府购房补贴政策,对员工购买商品房给予相应补贴支持。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