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
答:您好,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分为表格式和文书式两种:
(1)文书式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查询开具;
(2)表格式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表格式)】查询开具,如果表格式完税证明开具后丢失,需再次打印,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补打)】模块操作。
温馨提示:
1.“税款开具范围”是由“入(退)库日期起”和“入(退)库日期止”时间区间确定,即存在该区间的入库信息时,方能展示出相关税务机关;
2.在开具种类为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时,当选择的征收项目只有“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才能选择汇总,其他情况下都默认置灰为明细。
方式一:
第一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第二步:
【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
第三步:
在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页面查询开具。
方式二:
第一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第二步:
【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表格式)】。
第三步:
在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表格式)页面查询开具。
如需再次打印:
第一步: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第二步:
【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补打)】。
第三步:
在开具电子化税收完税(费)证明(补打)页面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