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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有6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6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何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
  (一)企业向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职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五)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通知本人?
  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
  (一)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须事前通知即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和客观情况的需要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三)经济性裁员,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用人单位发出的正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何时生效?
  正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送达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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