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08:50      保存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数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应急管理局自建设“鄂尔多斯市杭锦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平台以来,始终坚持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在日常信息发布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认真审核拟发布信息,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内容,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生成、公开、存档备案、废止等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发布的信息逐项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旗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定期发布应急动态、预警公告、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科普等信息,推动应急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日常自查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微信公众号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1位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先后设置“机构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计划总结、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其他行政行为、便民服务、举报投诉、专项行动、行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网上申请”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务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对依申请公开需进一步探索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的路径和机制;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与当前形势发展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缺少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宣贯和培训等。2023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好信息公开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建议加强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定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建议聚焦应急管理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网、微信、微博等平台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建议建立信息公开专班,专人接收、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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