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研究问题根源,审计过程中及时对审计结果进行提炼总结,从机制制度上分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了解工作中的风险领域和常见问题,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内部管理和权力运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并有效发挥作用。
二是研究提升审计成果,通过撰写审计综合报告、审计要情专报、审计信息、审计论文、审计案例等多种方式及时向旗委、旗政府、旗委审计委员会、组织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报送审计结果,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三是要加强各监督部门的协力合作,形成审计有目标、整改有监督、问题有落实、结果有反馈、成果有运用的闭环长效机制,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审计成果运用,切实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研究审计问题整改,把落实审计问题整改作为审计成果应用的根本所在。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分工,加大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落实力度,促进审计整改按时到位。实行整改销号清零制,建立整改台账并定期梳理分析各个审计项目,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推动审计整改不力或屡审屡犯的,严肃追责问责,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