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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5年度企业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文件精神,经我中心对2025年申请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企业审核评定,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85家。为做到援企稳岗返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杜绝骗取失业保险资金行为的发生,现对85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来访的形式向旗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者举报。
  公示办公室设在旗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联系电话:0477-6639079。
  附:2025年拟享受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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