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通知公告

关于杨永军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因本人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产权证号为:杭房权证134021006427号,房屋坐落于杭锦旗第一中学北,原进修学校旧操场锦泰苑小区3-2-302,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8.36平方米,所有权人:杨永军。
  经杨永军承诺该房屋所有权证,未让任何单位和个人查封,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抵押,现申请声明作废。经杨永军向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遗失补办上述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我中心自发布遗失公告之后即予以补发,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477-2276472,0477-2276567;联系人:苏日娜。公告期满如无任何异议,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补办上述产权证。
  
 
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7日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