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通知公告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7日至6月20日,旗委第四巡察组对旗委办公室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8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旗委办公室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巡察反馈意见问题分析研判会,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逐一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明确了整改措施制定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步成立了由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从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具体措施、整改要求等方面对整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形成《整改方案》后,先后经过8次修改完善,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办公室室务会研究审议后印发执行。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对整改工作主动过问、认真督办,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经过近6个月的集中整改,并于3月14日经巡察综合评估组认定,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31个细化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不深入
  (1)学用结合不到位。党员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停留在表面层次,没有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在2022年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讨中,部分党员研讨材料只讲理论、泛泛而谈,没有结合实际、立足本职工作谈感受、讲思路,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会等会议,班子成员带头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截至目前,已召开全体干部大会2次、党员大会7次、集中学习会18次,撰写研讨材料25篇。二是推动“党办夜学”常态化长效化,每周二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会,以班子成员领学、干部业务讲学的方式,围绕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谈感受、谈收获、谈思路、谈方法,推动领导干部业务互学、经验共享、同步提高。截至目前,已召开集中学习会18次。三是坚持“学用结合”解难题促发展,围绕旗委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紧盯民生领域焦点问题,分课题分批次赴各苏木镇深入开展调研6次,形成乡村振兴、光伏治沙等调研报告10余篇,以扎实调研推动理论学习见行见效。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学习制度执行有偏差。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要求时,存在以集中学习代替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的问题,2023年支委会议、党员大会会议未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整改进展:一是压紧压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督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党务干部开展培训教育1次,教育引导党员熟练掌握“三会一课”的程序和方法。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巡察之后召开的39次集中学习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党员大会等会议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党支部委员按季度检查“三会一课”记录簿记录情况、会议召开情况等内容,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整,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督查督办不够有力
  (1)督促检查深度不够。2021—2023年督促检查以听情况、问进展为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少,持续跟踪督导不够。
  整改进展:一是全年制定10项督查工作计划,针对被督查部门和苏木镇进行实地督查,对2024年市旗两级经济会确定的188项重点工作任务按季度调度推进,针对任务推进过慢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所有任务均按时限督办完成,并形成督查专报呈送旗委、旗政府相关领导。二是按照旗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开展实地督促检查,2024年度共督办书记批示304条,完成293条。三是按照旗委领导指示要求深入一线开展实地督导,针对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护学岗”工作落实情况、农作物受灾挽损情况等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10余次,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通过“督帮一体”机制,推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督促检查工作成效不明显。2021—2023年未按督查督办工作要求形成督查报告以及督查发现问题清单。
  整改进展:一是对旗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定事项通过“点对点”下发督办通知单的形式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向旗委领导反馈工作进展。2024年8月至今,共下发督办单20份,形成《领导批示落实情况报告》《会议议定落实情况报告》25期。二是对督促检查的事项制定台账,形成问题反馈清单15份,及时逐项跟进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严格对照杭锦旗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开展专项督查工作,2024年8月份至今,共撰写《督查报告》15份,较好完成年度各项督查任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切合自身实际。存在用词不当、表述不妥的问题,2023年制定的《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和信息发布制度》中多处出现“政府”“政府办”等字样,《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制度》中出现“我局”“党组”等字样和“领导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不当表述。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8月20日,分管领导约谈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重新完善印发《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新闻和信息发布制度》《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制度》。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旗委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大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购前审批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深刻。2023年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目前,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文件精神1次。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专人维护“杭锦党办”微信公众号,制定信息发布台账,自巡察反馈后共登记21条发布信息。三是2024年9月14日旗委办公室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5年2月20日召开的旗委办公室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均体现意识形态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4.档案管理工作有差距
  (1)历史档案入馆仍有欠账。截至目前,全旗仍有6个部门历史档案未按要求入馆。
  整改进展:一是已印发《杭锦旗档案局 旗档案史志馆关于进一步加快各类到期档案入馆工作的通知》(杭档局发〔2024〕11号),明确时限,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建立周调度机制,进一步调度重点部门专业、科技类档案整理移交进度,实地督查30余次,涉改单位档案全部移交入馆。三是档案管理股开展驻馆工作,督促集中办公单位加快档案管理进度。目前,集中办公单位均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档案管理、归档和入馆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专业化档案管理队伍缺乏,2022年以来,部分旗直部门档案管理业务人员更换频繁,更换过程无移交手续,存在档案丢失的风险。
  整改进展:一是已开展2批次档案行政执法,对全旗旗属国企和部分旗直部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下达了《执法反馈意见书》,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严格规范档案管理秩序。二是根据全旗中级及以上档案系列专业职称名单制定人才库,先后选派3名档案专业人才参与旗档案史志馆具体档案指导业务。三是组织全旗初级及以上档案员开展全旗档案整理实操比赛,了解当前档案业务员技能水平,将比赛结果作为职称评聘重要依据,激发广大档案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5.“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欠缺
  (1)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严。2021年至2023年未督促班子成员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领域内的工作,班子成员未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专题汇报,未及时督促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建立台账。
  整改进展:一是巡察反馈意见后,先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二是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分管领域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股室工作汇报,并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三是3月25日召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部署会,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四是常态化组织开展班子成员对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并建立风险排查台账,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3次。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有差距。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域的党员之间谈心谈话以日常交流为主,经常性咬耳扯袖做的少,2021年至2023年未在全体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常态化廉政谈心谈话。
  整改进展:一是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分别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在集中学习会常态化开展集体廉政谈心谈话,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3次。二是支部书记检查2024年9月14日旗委办公室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5年2月20日召开的旗委办公室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谈心谈话记录。三是支部书记对每次谈心谈话的“前中后”全流程进行严格把关,谈话前抽查谈话提纲,谈话中随机查看现场,谈话后询问谈话效果,确保讲出心里话、解决真问题。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得不牢
  (1)党风廉政责任压得不实。2021年—2023年期间,工作人员有所变动,截至目前未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及时调整。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旗委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按照现有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压紧压实办公室及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规定除县级领导变动外,其他班子成员自行递补。三是已明确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专门工作人员,对于发生重大职位变动时,及时督促领导班子及各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平台内容上传不全面。2023年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时,未按要求上传目录,相关佐证材料上传不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开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缺失。
  整改进展:一是完成旗委办公室2024年党风廉政相关资料的整理工作,2025年1月20日已按照要求将考核指标资料向纪委党风室提供。二是已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开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常态化工作推进,自巡察反馈以来未出现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三是已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材料,经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并签字后,上传考核系统,压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无缺项漏项。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7.财务管理不规范
  (1)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2021年-2023年支出办公费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中的购前审批制度和出入库领用制度,存在一定廉政风险。
  整改进展:一是已制定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审批表,需要采购办公用品人员提前填写审批表,经股室负责人和分管副主任签字同意后由运行保障股统一进行采购,采购完成后登记领用。二是加强采购宣传培训,每个办公室发放工作条例,确保职工熟悉申请审批流程。三是定期检查采购记录,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批评。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旗合作交流中心2023年12月购买1台华为笔记本电脑、1台彩色打印机,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23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一物一码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法规1次。二是进行实物核查,打码登记,将1台华为笔记本电脑、1台彩色打印机录入一体化固定资产账户。三是完善财务采购流程制度,确保固定资产采购后按要求及时登记录入一体化固定资产账户。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3)发票使用不规范。旗合作交流中心2022年4月挂账鄂尔多斯市恒盛兴沙漠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餐饮费,后附发票为住宿费。
  整改进展:一是通过财务自查找出造成错误的根本原因,将原有发票进行更正替换,并对财务人员审核有误进行批评,相关责任人已作检查。二是分析漏洞,沟通恒盛兴沙漠酒店提供具体的书面说明。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杜绝发票明细和实际支出不一致情况再次出现。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8.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
  (1)原始凭证不完整。2022年5月31日支出会务费中的餐饮费无明细。2022年12月支出包联小区围墙维修工程款无验收单。
  整改进展:一是会计和运行保障股负责人分别作检查,进一步加深相关工作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了杭锦旗财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水平。三是财务人员、运行保障股负责人、分管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对原始凭证、票据进行审核把关。四是财务人员定期对已报销的凭证进行自查,目前未发现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超标准购置固定资产。2021年8月购入1台速印机超出《杭锦旗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及申请购置资产流程》中规定的采购标准。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落实《杭锦旗财政局关于印发〈杭锦旗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及申请购置资产流程〉的通知》(杭财资发〔2022〕6号)文件规定,规范配置资产。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了杭锦旗财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水平。三是派驻纪检组不定期对资产购置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一是个别时候存在未审批签字支出和挂账情况。旗合作交流中心2023年领导未审批签字支出疫情保障有关费用。二是旗合作交流中心有时存在无发票挂账现象。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中心班子成员座谈,按查摆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指正。二是已找回发票附于账本,发票时间相符,联系原责任领导审核票据后补签字确认。三是完善审批签字制度,依次由经办人、财务审核、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签字。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对公务接待政策理解有偏差。旗合作交流中心公务接待安排工作餐三次,已有陪餐人员还有工作人员就餐,不符合《杭锦旗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人员的三分之一的规定。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10月23日组织合作交流中心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24〕7号),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全面提升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杭锦旗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杭党办发〔2024〕26号)于2024年10月23日通过旗本级相关会议实施印发,明确了接待对象、范围、标准等,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需要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伙食费用。三是严格按照《杭锦旗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杭党办发〔2024〕26号)文件要求执行,确保接待单位安排工作餐、工作人员就餐等事宜均符合规定。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0.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支委会开展11次、2023年支委会开展10次、2022年党课开展3次、2023年党课开展了2次。
  整改进展:一是将“三会一课”制度学习纳入支委会会议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支委委员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目前已召开党员大会7次、支部委员会9次、讲党课2次。三是支部书记与支委会委员按要求持续开展季度性“回头看”工作,认真检查“三会一课”记录簿记录情况、会议召开情况等内容,并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查阅近3年新发展党员资料中,存在未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未签注审定意见、未上交思想汇报材料、无加强教育引导内容、无半年考察意见、无培养联系人和党小组半年考察意见。
  整改进展:一是已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纳入集中学习会的课程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查阅了近3年新发展党员资料,围绕发展党员流程的5个阶段、25个步骤所需材料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三是制定发展党员程序纠错备忘录,后续新发展党员重点关注上述问题,避免问题重复发生。四是建立了新发展党员程序“双责任”制度,支委会委员履行第一责任,严格查阅发展党员资料,坚决杜绝不规范问题发生;党员本人再次对照发展党员程序手册要求进行查阅,确保资料完整、程序准确。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11.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谨
  (1)谈心谈话未全覆盖且无实质性内容。2022年、2023年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内容没有直面问题,互相肯定较多。
  整改进展:一是两次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已实现全覆盖。二是支部书记对后续谈心谈话的“前中后”全流程进行严格把关,谈话前抽查谈话提纲,谈话中随机查看现场,谈话后询问谈话效果,确保讲出心里话、解决真问题。三是支部书记检查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记录情况,谈话内容结合实际问题,谈话覆盖了全体党员。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党员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提交,部分党员未按时提交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进展:一是2022年至2023年期间未按要求提交党员对照检查材料的干部,分管领导已进行严肃批评,现已补齐材料。二是今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存档。三是建立党支部书记督办、组织委员盯办、党建秘书承办的工作机制,2024年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对照检查材料已全部收齐、存档。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3)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未全覆盖,批评意见无实质性内容,未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
  整改进展:一是支委会委员已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并作出深刻检讨,检讨材料已存档。二是改进了工作流程,组织生活会前组织谈心谈话,提前找问题,审核谈话材料,会上不回避问题,会后抓好整改。三是党支部书记检查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记录情况,谈话内容结合实际问题,谈话覆盖了全体党员。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12.班子表率、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1)班子成员参与学习和集体活动较少。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集体活动中班子成员参与率达不到40%。
  整改进展:一是召开了班子成员思想教育专题会议,强调班子表率作用和模范作用的重要性,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二是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前向班子成员沟通,适时安排学习和集体活动避免时间冲突。三是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参会率已提升至90%以上、主题党日班子成员参会率已提升至90%以上。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在考勤制度的执行上发挥表率作用不明显。2021—2023年旗委办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领导班子签到表,出差、开会、外出等均在签到表中注明。二是明确一名干部,每月汇总一次所有人员签到签退情况,相关情况汇总后报送常务副主任核查。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对不严格履行考勤制度人员进行谈话。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13.制度执行不严格
  (1)重要会议流程执行不规范。2022年、2023年部分“三重一大”会议未按照《旗委办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议事决策流程图)规定程序提交议题进行审批即召开会议。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了议题审批单,召开室务会前,由运行保障股收集议题并填写议题审批单,常务副主任审核同意后,呈办公室主任审核通过后,运行保障股分别向各班子成员征求意见,方可上会研究。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提升依规决策意识。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问责,对决策全程监督,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请销假手续不规范,请病假人员5至15天无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无销假手续,请长假无假条,请假当天仍然签到签退等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后将假条送至考勤负责人处存档,请假完毕后,要到考勤负责人处进行销假。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考勤管理制度,并强调重要性,进一步促进作风建设。三是运行保障股会同派驻纪检组不定时检查人员在岗情况,如有人员在上班期间出现不在岗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其本人核实,外出的检查外出记录,请假的检查请假条,如果没有履行手续,将对其进行个别谈话。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4.整改工作不到位
  (1)审计整改工作不到位。2021年杭锦旗接待服务中心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无整改措施。2022年旗委办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中提出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10760元的问题至今无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一是运行保障股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全区集采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解读〉的通知》(内财购〔2020〕623号)等政府采购文件要求,规范采购;组织合作交流中心全体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24〕7号)及相关法规政策,压实相关问题责任。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了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水平;通过严格执行“三单一函”制度、按照任务归口提请旗人大常委会、旗政府、旗政协办公室主任或旗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审批,旗委常委所在部门由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同志审批后报旗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线上OA审批。三是派驻纪检组不定期对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根据任务审批及时对接接待对象参照中办发〔2024〕7号文件,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1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2)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2019年十三届第四轮巡察反馈旗委办公室“三会一课”记录簿填写不规范,2021年至2023年旗委办公室“三会一课”记录簿记录依然存在无党费收缴、半年和年度工作小结、会议记录、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党员缺席的原因和涂改等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支委会成员认真学习了“三会一课”记录簿填写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二是支部书记开展了“回头看”工作1次,检查“三会一课”记录簿记录情况,确保填写的规范性。三是完善制度规范,修订《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簿填写指南》,明确党费收缴、会议签到、应到实到人数统计、缺席原因备注、会议记录模板等具体要求,形成标准化规范化流程。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用力进行整改“回头看”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通过台账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核查整改措施落实质量、长效机制运行成效及群众满意度。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结合开门整改要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形成“整改-巩固-提升”的良性循环。
  (二)着力巩固好整改成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实现制度执行全流程规范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
  (三)切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办公室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三服务”水平提升,为旗委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方真,联系电话:0477-6910014,电子邮箱:hjdangban@163.com。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