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杭锦旗自然资源局研究,拟对杭锦旗呼和木独中心卫生院办公室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项目位于杭锦旗呼和木独镇镇政府东侧。
方案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260.12平方米(有土地证),总建筑面积1558.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办公室(4)1F、高度5.7米、322.59平方米;办公室(3)1F、高度4.13米、55.50平方米;办公楼3F、高度11.37米、1180.47平方米。
规划控制经济技术指标:根据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2024〕23号),第五部分登记办法第二条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办公用房办理流程中规定:杭锦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规划手续进行核实认定,提请杭锦旗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予以保留的项目,提供1:500地形图及施工图后,按现状出具审查意见。按照现状已占的用地面积和已建成的建筑推算规划用途和经济技术指标,规委会审议通过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同时纳入规划中。
方案经济技术指标:用地性质医卫慈善用地,容积率0.69;建筑密度35%。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7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477-2276753
通讯地址:杭锦旗自然资源局(017400)
附件:呼和木独卫生院地形图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