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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5年3月,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第二批)10万元(鄂财农指﹝2025﹞121号),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自治区下达我旗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1日,公告期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
  通讯地址:杭锦旗锡尼镇布日都街旧民中院3号楼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477—6622575(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邮箱:hjqmw2008@126.com
 

序号

苏木镇(管委会)

资金

来源

资金文号

下达额度(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备注

1

伊和乌素苏木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鄂财农指﹝2025﹞121号

10

巴音嘎查

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巴音嘎查砂石路养护项目

 

合计:

10

 

 

 
 
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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