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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因不慎将不动产权证遗失,产权证号为:蒙(2024)杭锦旗不动产权第0014325号,房屋坐落于杭锦旗锡尼镇经二路与高速公路连接线交汇处东南侧2022-250号地块,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土地性质:划拨,宗地面积:34130平方米,所有权人: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诺该不动产权证,未让任何单位和个人查封,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抵押,现申请声明作废。经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遗失补办上述不动产权证的申请,我中心自发布遗失公告之后即予以补发,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477-2276472,0477-2276567;联系人:苏日娜。公告期满如无任何异议,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补办上述产权证。
  
 
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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