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平安鄂尔多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指南(试行)〉的通知》(平安鄂尔多斯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2024年鄂尔多斯杭锦旗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110万千瓦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项目配套接网工程;
2.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3.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
4.建设期:计划于2025年建成;
5.建设内容
① 2号升压站-1号升压站220kV线路;
拟建线路由2号升压站出线,以单回220kV线路接至1号升压站。推荐方案架空路径长度约2.8km,单回路设计,转角5次。
②1号升压站—库沙500kV变电站220kV线路;
拟建线路由1号升压站出线,以单回路220kV线路接至库沙500kV变电站。推荐方案架空路径长度约43.5km。
二、征询事项
1.征询范围:征求拟建项目区域公众占地人群。充分考虑实际与可能,明确具体的年度目标任务,内容清晰、可量化,便于监督考评。
2.征询意见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和潜在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项目有何诉求,以及合理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评估主体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建设项目区域内或周边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议或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部门。
四、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杭锦旗能源局
编制单位:内蒙古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卓浩
联系电话:0471—3968861
邮箱地址:4200403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