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霍洛柴登城址保护规划”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事项概况
(一)事项名称
《霍洛柴登城址保护规划》的编制。
(二)项目概况
霍洛柴登城址是内蒙古中南部地区规模最大、保存较好的以及最具代表性的汉代城址之一,对研究中国汉代城市特别是处于生态脆弱地区的城市的发展、民族交流、人口环境变迁等方面研究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与社会价值。霍洛柴登城址于1986年5月公布为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霍洛柴登城址地处库布齐沙漠和毛乌素沙地交接地带,所处区域气候环境恶劣,广泛分布的地上遗存和埋藏较浅的地下遗存存在并持续面临大量的自然和生物破坏;区域生产活动虽以牧业、农业为主,但由于遗址的地表散落遗存极为丰富,仍面临持续且较为严重的生产破坏和建设压力,并有可能随着当地旅游业的兴起对地表散落文物形成灭失性破坏。因此,亟需开展保护规划工作以保障霍洛柴登城址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有序衔接和推进。
为满足霍洛柴登城址保护和管理工作当前面临的迫切需求,科学系统策划城址的遗存抢险加固、整体保护和综合管理工作,以及为城址的长期持续保护、管理提供系统指导,特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要求,编制《霍洛柴登城址保护规划》。
(三)规划面积
保护区划合计面积15.19平方公里。其中保护范围占地9.47平方公里,建设控制地带占地5.39平方公里以及0.33平方公里地下文物可能埋藏区,全部位于锡尼镇浩绕柴达木嘎查境内。
二、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实施的态度;事项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对项目实施的建议和意见。
三、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三)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四)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6日。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一)决策单位
单位名称:杭锦旗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乌日图那生
联系电话:15548555234
(二)第三方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联系人:王永强
联系电话:15754880092
杭锦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