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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气二厂东胜气田锦30井区3号河道开发项目(钻采废液处理站技改扩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要求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采气二厂东胜气田锦30井区3号河道开发项目(钻采废液处理站技改扩建)
  2.项目概述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
  建设规模:新建浮渣收集罐1座,新建污泥罐1座,新建调节罐1座,新建清水罐1座,新增防爆气浮设备1座,原系统防爆技改、管路技改、加药技改、板框压滤机技改、臭气收集技改等。
  项目性质:钻采废液处理站技改扩建项目
  总投资:883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于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中统筹安排。
  二、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联系人:金智灵(联系电话:13948476847)
  地址:杭锦旗锡尼镇
  
 
公示单位:杭锦旗能源局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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