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要求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杭锦旗区块锦58井区三期滚动产能建设项目(废液处理站)
2.项目概述
建设地点:杭锦旗锡尼镇,占地面积0.3728公顷。
建设规模:建设东胜气田转采废液处理站一座。
项目性质:已建项目
总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联系人:王民康(联系电话:15716637928)
地址:杭锦旗
公示单位:杭锦旗能源局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