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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奇忠兴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遗失声明

  因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15062号,土地证号:15062号,房屋坐落于杭锦旗锡尼镇,房屋面积:118平方米,土地面积:393.96平方米,所有权人:奇忠兴。
  经奇忠兴承诺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未让任何单位和个人查封,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抵押,现申请声明作废。经奇忠兴向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遗失补办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477-2276756,0477-2276567;联系人:李爱军。公告期满如无任何异议,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补办上述不动产权证。
  
 
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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