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相关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杭锦旗零碳产业园区马铃薯深加工仓储配套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7月1日,公告期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杭锦旗农牧(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6623331杭锦旗农牧(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杭锦旗农牧局(锡尼镇杭锦大街旗人民政府斜对面)
电子邮箱:hangjinqifpb@163.com
附件:杭锦旗零碳产业园区马铃薯深加工仓储配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杭锦旗农牧局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