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中央第二批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87万元(杭财农指﹝2024﹞21号),自治区下达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96万元(杭财农指﹝2024﹞21号)。根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中央和自治区下达我旗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3日,公告期限为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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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