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基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4号)文件要求,现将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杭锦经济开发区招商和科技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的见习补贴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在此期间,如果您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来信向我们反映。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见习单位按补贴内容领取补贴资金。
附件: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
监督、投诉电话:0477-6639456
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