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内容 |
完成时间和形式 |
工作目标 |
责任部门 |
1 |
旗统计局 全体人员 |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组织举办或参加上级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等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部分内容自学。 (2024年全年) |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
办公室 |
2.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的若干措施; |
执法监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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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章及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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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统计调查对象 |
1.讲解2023年统计年报及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2.现场宣讲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信用建设有关规定。 |
举办统计年报培训会议。 (年报培训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
普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报表制度,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
综合股 |
3 |
统计检查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结合统计执法检查,现场宣讲统计法律法规。 (4月-11月) |
普及有关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报表制度,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
综合股、执法监督股 |
4 |
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 |
9月20日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根据上级统计部门通知内容确定。 |
根据上级统计部门通知确定。 (9月份、12月份) |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治统。 |
执法监督股 |
5 |
旗统计局全体人员、社会公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专题学习 (年内至少1次)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水平,落实普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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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6 |
旗统计局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统计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专题学习 (12月份) |
推动保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增强干部保密意识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