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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生琴不动产权证书的注销声明

  因当时测绘公司打点错误现申请注销白生琴不动产权证(蒙〔2023〕杭锦旗不动产权第0002307号),房屋坐落于杭锦旗锡尼镇扎日格嘎查,房屋用途:农村宅基地,房屋建筑面积:238.64平方米,宗地面积:343.99平方米,所有权人:白生琴。
  经白生琴承诺该不动产权证书未让任何单位和个人查封,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抵押,经白生琴向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注销该不动产权证申请,我中心自发布遗失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477-2276756,0477-2276567;联系人:李爱军。公告期满如无任何异议,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给予注销该不动产权证书。
  
 
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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