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7月14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8月15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旗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承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明确工作任务。委党组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中共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方案》,并将具体问题落实到相关股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实现责任到位、任务明确。
(三)扎实推进整改。委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部署会、专题推进会议、专题总结会议,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统筹调度。
(四)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委及时制定完善财务管理、集体学习、第一议题、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三重一大”决策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二、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委常规巡察反馈3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15个细化问题,在集中整改期限内14条已完成整改,1条未完成整改,正在采取措施加快整改进度。
一是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不够有力方面,5个具体问题8个细化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为: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一是学习主动性不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未制定2023年学习计划。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不全面,2021年、2022年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未开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学习内容,2023年未开展研讨、未撰写心得体会。三是2022年未按照“五位一体”工作要求至少开展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发改委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发改委2023年理论学习目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2023年1-12月份以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40余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二是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全体党员撰写心得体会。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要求,班子成员已完成调研文章。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有差距
(2)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2021年至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未体现第一议题,未将学习融入日常、抓住经常。
整改进展:研究制定“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到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会、“党员周三大讲堂”中,做好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笔记,把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未按照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杭锦旗“十四五”节能规划》和《杭锦旗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工作缓慢。
整改进展:《杭锦旗“十四五”节能规划》和《杭锦旗碳达峰实施方案》已定稿。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核心职能履行不到位
(4)对部分“十三五”规划研究不深入,重点项目建设滞后,旗人民医院感染科项目未按照原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内完成建设。
整改进展:杭锦旗人民医院感染科建设项目,总投资1618万元,其中2020年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1100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20日开工,原定竣工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后因疫情等影响,无法按照正常时间进行建设,导致完工时间延迟至2022年10月30日。目前该项目已整改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在重大项目储备上存在等、靠、要思想,项目谋划储备质量不高,能够适应新阶段“高精特新”项目占储备项目比重不足10%,满足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撑不足。
整改进展:为持续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提升项目储备质量,我委积极与各部门对接,在充分研判核实项目建设可行性的基础上,截至目前,全旗共储备项目510个,总投资5934亿元。其中,能源类项目55项、产业发展类项目87项、农牧林草水类项目138项、生态环保类项目15项、交通类项目26项、城镇(含园区)基础设施类项目99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套基础设施)类项目5项、社会事业类项目85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6)一是未按要求针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二是意识形态阵地宣传标语存在过时情况、办公楼内意识形态阵地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内容。
整改进展:制定网络阵地、实体阵地意识形态制度,确定“杭锦发改”微信公众号分管领导、运维者,严格落实信息上报三审制度。把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组织学习3次,并在“杭锦发改”公众号上推送“二十大报告关键词”系列内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理论宣传入脑入心。同时,在办公区专门设计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墙,以实体宣传、网络宣传的方式进行全面宣传。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发布会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低。
整改进展:充分利用“杭锦发改”微信公众号,推送节能降碳、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发展、包联驻村、粮食安全、人防工程等相关业务动态及政策解读;派出宣传干事、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旗委、旗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提升干部理论素质,进而提高对外宣传稿件水平和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5.保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
(8)一是2023年党组中心组未开展保密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二是未制定2023年本单位涉密事项清单和管理制度。三是未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互联网电脑存储涉密文件。
整改进展:在党组会上安排学习《2023年全旗机要密码工作要点》、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节选)、旗委党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制定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工作宣传力度,严格要求全体干部应注意学习保密知识、掌握保密要求,避免因无知无畏而违反保密规定。同时,邀请专业机构清理互联网电脑存储的涉密文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是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应强烈问题还有差距方面,5个具体问题、6个细化问题已完成整改5条,剩余1条正在加快整改(档案管理)。
6.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9)2021年至今,发改委党组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共100次,派驻纪检组仅参加了44次,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巡察反馈意见后发改委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对职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清查不彻底。发改委一名干部在2016年退休之前从事营利活动,党组至今未作处理。
整改进展:该干部在职时,注册了公司,但是一直未运营,正在走注销程序,委党组要求该干部写检查书,做到自警、自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调度会,要求全体干部签订公职人员不经商办企业承诺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
7.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足
(11)一是1979年至2021年各类档案材料收集不齐全,整理不规范且未按要求向旗史志档案馆移交,档案收集不完善、归档不及时。二是档案存放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档案室档案管理不符合“八防”要求,保管条件不达标。
整改进展:已入驻旗档案史志馆整理各类档案,在专业指导员的指导下已向旗档案馆移交入馆1979—1995年文书档案;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00-2016年文书档案已移交入馆。1995-2000年文书档案已整理完毕,待审核;2000-2003年文书档案正在编制目录;2003-2019年文书档案,待审核完后,计划年底前移交入馆;1978—2016年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
8.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12)一是2021年至今党建工作“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发改委党组未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党建工作例会、每月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二是2021年3月19日研究入党积极分子、2022年1月8日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相关事宜时“一把手”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
整改进展:按照党建工作“五个一”工作机制,从7月开始共召开6次党建工作推进会,召开2次党建工作例会;已重新完善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制度,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三重一大”会议,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9.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不规范。
(13)一是2022年将福利费68130.90元转入基本库,未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二是2022年4月28日凭证中显示,购入桌椅、沙发、饮水机等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目,金额为19600元,应记未记固定资产。三是2021年之前购买的电脑、复印机、摄像机等已超过使用年限并且无法使用,但还在未处置状态,金额为255220元,固定资产处置报废不及时;四是2020年至今包银高铁征地拆迁款余额288508.27元仍滞留在发改委的专户中。
整改进展:严格落实福利费不能转入基本户要求,对超过使用年限并且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一物一码登记工作已完成;经与市铁航中心对接,包银高铁征地拆迁款暂无需退回,待包银高铁项目完工后再按程序退回。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14)一是2022年3月份14号凭证差旅费报销中发票日期与加油小票日期不符。二是2022年差旅费报销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如6号、14号、16号凭证等差旅费报销均使用微信和储蓄卡支付。
整改进展:严格执行杭锦旗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要求全体干部出差全部使用公务卡,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差旅费全部退回。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是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方面,1个具体问题、1个细化问题已完成整改。
11.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15)一是2020年1至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通知文件标题年份与实际不符;“三会一课”记录本未按要求详实填写。二是2020至2022年“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中党支部工作计划、支委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未填写和填写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二是树立“善谋力行·发改先锋”党建品牌,结合发改业务工作,深入粮食企业开展主题党日1次,组织开展“暖企·下午茶”活动1次,主动深入企业解决企业在资金争取、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痛点和难点。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我委专项巡察反馈2个方面5个具体问题10个细化问题,在集中整改期限内9条已基本完成整改,1条未完成整改,正在采取措施加快整改进度。
一是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有差距方面,3个具体问题8个细化问题已完成整改7条,剩余1条正在持续推进(建设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正在加快整改。
1.推动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不够有力
(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谋划不足。一是未按照《鄂尔多斯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库;二是内蒙古库布其濒危及沙生植物国家种质资源库项目,截至2023年7月未开工建设,存在超期未完工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填报完成杭锦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储备表。二是内蒙古库布其濒危及沙生植物国家种质资源库项目土地手续正在办理,其余均已办理,旗人民政府将承诺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目前,已建成1230平方米的三层办公楼,包括组培室、实验室、标本室等,完成50余种沙旱生植物及珍稀濒危植物的收集、采集工作,完成投资900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2)顶层设计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性谋划认识不够。一是未将“三北”生态工程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北”工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二是未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旗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杭锦旗“十四五”节能规划》和《杭锦旗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工作不力;三是2016年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始以来,杭锦旗黄河南岸灌区农业水价仍执行2016年每立方米10.4分计价,农业水价调整未按照自治区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落实。
整改进展:一是贯彻落实《杭锦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打好荒漠化综合防治黄河“几字弯”库布齐沙漠全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储备了“三北”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并将项目纳入《杭锦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二是积极与编制西安盘古智库专家团队进行对接,前后组织三次深入相关企业、各部门进行调研、座谈,形成《杭锦旗“十四五”节能规划》《杭锦旗碳达峰实施方案》。三是按照《政府定价程序》规定,已完成农业水价调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对能耗“双控”工作重视不够。一是人才队伍培养方面重视不够。只依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没有主动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性学习和培训,2023年未开展对相关人员专业性学习和培训,企业能耗双控工作报送不及时;二是只注重数据收集汇总上报,未对重点用能企业实际能效分析研判,存在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已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入集中学习计划,并于9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二是会同鄂尔多斯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服务专家组分批次进驻杭锦发电、昊华国泰、新杭等14家重点用能单位,以数据调取、材料查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提升能效和节能管理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4)产业结构调整不够优化。“十三五”期间未按照下降15%的目标完成能耗指标控制,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增长0.66%,远超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整改进展:一是对全旗重点用能企业实行能源预算管理制度,同时将新落地项目列入全旗预算管理方案,实现用能有预算有计划有约束。二是在引进和审批项目时更加注重能效和产出,对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的项目从严把关,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签约引进长龙浙科高纯度晶体硅绿色能源全产业链项目,利用新能源源网荷储模式,为项目直供绿电。三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预警监测,统筹推进能耗“双控”工作。对全旗47家规上企业的实时能耗进行周调度,针对我旗境内4家纳入自治区“十四五”期间“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企业进行月调度,达到及时预警目的。
2.推动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不够有力
(5)履行国防动员和宣传工作有欠缺。一是2023年未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国防法规、国家安全形势和职能使命任务等内容学习不系统、不全面,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二是2023年国防动员宣传教育活动未延伸到基层,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和人防疏散基地知晓率低。
整改进展:一是已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结合“9.18”警报试鸣活动,联合旗宣传部、融媒体等部门走进益尚客、杭锦旗中学等地,开展“以和平维护国防,以国防保障和平”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宣传手册方式,科普国防动员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有差距
(6)推动能源供应保障基础项目力度不够。内蒙古库布其氢肥科技利用绿电绿氢年产10万吨绿色液氨项目、内蒙古弘盈2000吨/年碳纳米材料项目,年内均计划完成投资5000万元,截至2023年7月未开复工,项目开复工率低于序时进度,完成投资严重滞后。2023年6月5日,鄂尔多斯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两个项目予以通报。
整改进展:已沟通责任部门,并请示项目包联县级领导,将内蒙古弘盈2000吨/年碳纳米材料项目替换为内蒙古陆泰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回收利用项目;内蒙古陆泰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回收利用项目已开工建设,购置运输车辆已到现场;内蒙古库布其氢肥科技利用绿电绿氢年产10万吨绿色液氨项目受亿鼎安全事故影响,暂无法开工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对高质量发展储备项目谋划不足。从现有项目储备来看,以基础设施和传统产业项目居多,难以形成新的投资亮点和增长点。约29个“专精特新”项目,占293个储备项目比重不足10%,满足高质量发展项目支撑不足。
整改进展:为持续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提升项目储备质量,我委积极与各部门对接,在充分研判核实项目建设可行性的基础上,截至目前,全旗共储备项目510个,总投资5934亿元。其中,能源类项目55项、产业发展类项目87项、农牧林草水类项目138项、生态环保类项目15项、交通类项目26项、城镇(含园区)基础设施类项目99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套基础设施)类项目5项、社会事业类项目85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
(8)人防基础设施工程推进不够有力。一是旗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工程2020年计划实施,至今未能建成投用,不能发挥信息平台“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等重大作用;二是纳入全区人民防空建设的人防机动指挥平台项目至今未完成,人民防空建设基础薄弱。
整改进展:一是已邀请设计院专家对旗发改委办公楼重新进行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布局规划,目前,按照市级指导意见,要求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二是设备正在生产中。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
二是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不到位方面,2个具体问题2个细化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4.全方位推动“模范自治区”建设的氛围营造不够。
(9)宣传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内容形式单一,受众范围仅限于机关干部,未延伸到基层,阵地建设悬窗标语只张贴一处,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开展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宣传活动,发放《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100余册,积极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深入了解。深入包联村组织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宣讲活动。二是在党组会、集体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论民族和宗教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相关宣传民族理论政策,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民族政策理论水平。三是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站1处,宣传墙4面。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学习贯彻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各项精神不到位。
(10)一是2023年未按要求制定学习计划;二是2023年未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重要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部署会2次,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1次。二是批复了杭锦旗蒙医综合医院“治未病”综合楼建设项目、杭锦旗综合高级中学、杭锦旗口袋公园及街头绿地提升工程;建成了杭锦旗城镇初级中学图书实验楼项目及杭锦旗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完成全旗智慧养老服务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在各苏木镇打造社区养老服务站7处;批复了杭锦旗蒙医综合医院“治未病”综合楼建设项目、杭锦旗综合高级中学、杭锦旗口袋公园及街头绿地提升工程;建成了杭锦旗城镇初级中学图书实验楼项目及杭锦旗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77-2276560
电子信箱:hjqfgj6639812@163.com
中共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