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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3年度企业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内就工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我中心对2023年申请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企业审核评定,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2家。为做到援企稳岗返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杜绝骗取失业保险资金行为的发生,现对2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来访的形式向旗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者举报。
  公示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局三楼310(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联系电话:0477-2276783。
  附:2023年拟享受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编号

拟返还金额

1

内蒙古隆诚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66259100370317

194.5

2

杭锦旗社会工作协会

1506254024300

680.74

  
 
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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