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互联网 监管”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按照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部署,自2023年11月10日起,杭锦旗旗级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和审批启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即“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各建设单位可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nmg.gov.cn/OrgItem_index?regionCode=150625000000&orgCode=11152726740120243C&record=istrue)在线办理进行跳转登录,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现将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予以公告,望周知。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
2.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注册、登录与环评申报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