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杭锦旗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23年6月19日至7月6日,在全旗已登记事业单位法人123家中,按照20%的比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杭锦旗第六幼儿园、杭锦旗第七幼儿园、杭锦旗蒙古族第二幼儿园、杭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杭锦旗第九幼儿园、杭锦旗经济开发区招商和科技人才服务中心、杭锦旗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杭锦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杭锦旗中学、杭锦旗锡尼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杭锦旗锡尼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杭锦旗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杭锦旗土地储备中心、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杭锦旗伊和乌素中心卫生院、杭锦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杭锦旗生态保护与发展协调服务中心、杭锦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杭锦旗文化馆、杭锦旗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杭锦旗青少年活动中心、杭锦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杭锦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25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附件:杭锦旗事业单位法人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结果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